第一百一十六章 吻脚礼_大唐:开局误认李世民是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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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吻脚礼

  与韦挺、杜淹不同。

  王珪,是正儿八经的人才。

  即便他投错了人,如今回朝后,也无法掩盖住他的光芒。

  只要能给他展现自我的机会,他便有十足的把握,从李世民的囊中脱颖而出,为太原王氏迎来崭新的机会。

  事实上,他也有足够的能力。

  毕竟他与房玄龄、杜如晦以及魏征。

  后来被合称唐初四大名相。

  而他的能力也很鲜明,那就是做事坦坦荡荡,对任何事,都有着超越所有人的眼界,明辨是非。

  可以说,他永远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也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有机会回到朝堂,引起关注。

  但李世民的反应,简直意外。

  “林南还太年轻了。”

  这话,等于直接回绝。

  更是让王珪懵了。

  今天这顿宴,明明就是震慑韦挺杜淹的。

  况且,李世民对林南应当无比看重。

  怎么……

  就不让当官呢?

  这令人费解。

  “回陛下,我为谏议大夫,就要善于明辨对错。”

  “新丰侯虽年轻,但其才华满长安人有目共睹。”

  “其创办的报纸,对朝政更是见解独特,被许多士子奉为老师。”

  “试问臣在此等年岁时,尚且还在书中苦苦求索中。”

  “此等人才,若是埋没了,将是我朝最大的损失。”

  他神色严肃,意正言辞。

  虽然从未见过林南,但回长安后,他便早已神交许久,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见一见。

  韦挺杜淹回来后,更是高呼仙人之姿。

  也令他觉得,林南必定进入朝堂,来到这天下间最关键的位置。

  只有这里,才是最适合他的舞台,供他发挥出所有的一切。

  可是……

  李世民为什么要拒绝?

  拒绝的没有半分道理。

  更像是任性而为,就是不想让林南入朝。

  他觉得,这不像是皇帝能做出的事儿,皇帝要永远的心怀天下才行,一切都围了国朝考虑,而非满足自己的好恶。

  自古天家最无情,方能长久。

  可惜,他家庭和谐,无法体会李世民对纯粹的亲情究竟有多么的向往。

  “林南会有入朝之时,但不是现在。”

  李世民给了王珪回应,不想寒了臣子的心。

  毕竟,他是真心为了朝堂,为了天下。

  在三人分别得了一斤碧螺春后,几人无不感激李世民,纷纷谢恩离去。

  李世民摸了摸下巴,大为感慨。

  “这些臣子们衣食无忧,几乎什么都不缺。”

  “有些家族底蕴比朕还丰厚。”

  “也就唯独林庄内这些新奇玩意,是最好的赏赐之物。”

  李唐建朝之初,完善的朝贡体系几乎崩塌。

  也纯粹靠着前隋库中宝物用来赏赐臣子。

  可这么下去,根本不是办法。

  皇帝只有源源不断的拿出新奇玩意儿,或者稀罕玩意儿,才能笼络人心。

  地方上朝贡上来那笔庞大的宝贵物资。

  几乎都变着法子赏赐给这些臣子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只有这样,才能更加震慑住这些大臣们。

  明明确确的告诉你们,你们有的东西,朕有。

  你们没有的东西,朕还有!

  所以就踏踏实实做着臣子,不要想着自己多么厉害。

  想要这些好宝贝,就做出政绩,自然会得到赏赐。

  可以说,朝贡体系关系皇帝尊严,以至于许多亡国之君,在朝贡上也喜欢大作文章。

  这是最好的展现强势机会。

  “做皇帝,真难啊!”

  李世民由衷感慨。

  若是被林南听到,恐怕会暗骂这话说的过于装逼,凡尔赛与这话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此时,骊山林庄内,自雨堂内,林南瘫坐在椅子上,相当随意。

  侧旁正襟危坐的长孙棠眼皮直跳。

  “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对别人也忒不尊重了。”

  她狠狠的瞪了林南一眼,觉得这样瘫着很不礼貌。

  却不料林南压根没在意。

  “头发剪短了,挺精神的。”

  林南突然开口,虽然许久未见,但对于这位从遥远北方归来的人,没有多少生疏感。

  “狼侍永远无法忘记主人。”

  “跟你说过,我不好这口。”

  林南很感慨,认真打量着面前这位金发碧眼的异族人。

  这幅纯西方的面孔,相当扎眼,而那一口标准的长安话,更是听得长孙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胡人不少见。

  可长安话说的这么标准的胡人,少见!

  最吓人的,还是这位精简干练的狼侍,脖子上隐约出现的狼头刺青。

  那是突厥人才能有的东西!

  况且……

  恐怕在突厥人中,地位还不低。

  “这狼侍至少也是突厥贵族,怎么在他面前这么卑微,以奴隶自称?”

  长孙棠感觉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却只能抑制冲动,不敢多问,怕犯了忌讳。

  毕竟其中的事儿,她压根就不了解。

  下一刻,她便见那狼侍单膝跪地,卑微的低着头。

  “当年您在长安解救了我,赐予我新生,从那时起,我便向神灵发誓,此生注定奉您为主,誓死追随,为奴为婢。”

  林南叹息一声,目光放在狼侍身上。

  也不免回忆起,当初将她从奴隶笼子里解救出来画面。

  哪个时候,她才十六岁,被贩卖到了长安的奴隶市场,因为好奇她金发碧眼的样貌,林南就出钱买了下来。

  而后,他方才知晓,这是突厥人从西方捕捉到的奴隶后代。

  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脖颈至后背,更是有着丑陋的伤疤,最后被他练手刺青,顺势给她纹了一头狼,增加了些许威风。

  那个时候,她的脸上虽有狼狈,但容貌惊艳,鼻梁高挺、目光深邃。

  若放在后世,简直惊为天人。

  可在唐人眼中,这简直丑的不行。

  唐人的审美是塌鼻子,以至于一千四百年后的波斯,那里的女子明明美若天仙,可波斯女子依旧觉得东方塌鼻子的女人才是天下间最漂亮的。

  甚至有钱人,要进行塌鼻子的手术。

  也就是那种环境下,他购买了狼侍,给了她新生。

  “当初只是让你走趟突厥商路。”

  “却不料机缘巧合,让你成了部族首领。”

  “在突厥游牧的这些日子,感觉怎样?”

  此时狼侍已经开始亲吻林南脚尖,这让穿着木屐的他觉得浑身发麻。

  这种吻脚礼……

  每次经历都是相当的刺激。

  “我还是怀念在主人身边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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